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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抓酒驾的交警,如何让社会更加安定

前几天下午,佳木斯市公安局收到报警电话,原因是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红色路虎越野客车内载有交警共计3人,酒后驾车与一辆黑色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事故造成奔驰车驾驶人黄某某及乘车人艾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路虎车内2名交警及另外1人受伤。

据佳木斯市公安局通报称,21日21时许,滨江路佳木斯港务公司北侧弯道处的监控系统记录,红色路虎牌小型越野客车与正对驶来的黑色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造成奔驰车驾驶人黄某某及乘车人艾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路虎车内马成龙、迟海超两人都是现役的交通警察及杨栋受伤,两车严重损坏。


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马国、熊超超、杨贺3人均饮酒,通过监控系统录像认定此交通事故系路虎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越前方车辆时进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奔驰车相撞。


现在,路虎车的三位主人都在医院接受治疗,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监控系统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正在对肇事车辆及相关物证进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责任认定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肇事驾驶人移送起诉,同时对责任民警依纪依规严肃追责。本身做为交警,虽然只是乘坐车辆,但是明显在知道驾驶员喝酒了的情况下,还不制止,这不禁让我们对他们的执法能力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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