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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亏心事的刘某最终难逃法网

某汽车修理店的老板刘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而令刘某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记录下自己犯罪证据的,竟然是安装在自己家店铺防贼的摄像头系统……


  刘某在广州州新区经营一家汽车店,为方便照看在店门口安装了摄像头。一天唐某将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店门口后去别处办事。蔡某偶然发现黑色轿车没锁车门,于是心生贪念,便打开车门进去看看是否有贵重物品。在轿车副驾驶储藏室内刘某发现现金12589元,便偷走放入店内沙发下。大约3小时后,唐某办事回来发现现金被盗。唐某知道刘某店里装有摄像头,提出通过摄像头监控录像查看谁进入车内。刘某以摄像头坏掉为由予以拒绝,并且建议唐某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唐某离开后,刘某舒了一口气。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到刘某的汽车店,要求查看录像资料。刘某以电脑坏掉为由予以拒绝。民警遂复制监控录像资料。民警走后,刘某独自打开电脑看了监控资料,才发现自己盗窃的全过程被自家监控摄像头拍摄得清清楚楚。好生害怕的刘某,遂立即拿着盗窃现金四下寻找唐某,意图私下解决,逃避法律责任。找到唐某后,刘某还未来得及退款,即被随之赶来的办案民警当场抓获,被盗现金一分不少的被追回。


  法院经判决后认为涉案金额判处刘某8个月有期徒刑。这告诉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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